IETCD授权事业中心管理办法

 

北京践客生涯教育科技院

授权事业中心管理办法

2022年9月


 

第一章 总 则


第一条 为推广生涯教育相关事业,推动产学研融合进一步发展,促进生涯教育本土化进程,北京践客生涯教育科技院(英文名Peking Practitioner Institute of Educational Technology for Career Development,以下简称IETCD)拟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战略合作伙伴并设立区域授权事业中心。

第二条 为规范区域授权事业中心的管理,保障各区域事业中心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,发挥区域事业中心在生涯教育相关产学研融合推广中的积极作用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三条IETCD区域授权事业中心,是为支持各地区有志于推广生涯教育理念,探索生涯教育本土化,并积极参与相关产学研事业的组织及个人而设立的虚体机构。事业中心的主要任务与目标是为IETCD生涯教育本土化产学研事业推广提供联络便利。

第二章 申请与授权

第四条 申请IETCD区域授权事业中心的负责人向IETCD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北京践客生涯教育科技院授权区域事业中心申请表》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IETCD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,申请方可获得对应授权,由IETCD正式发文,并颁发授权牌,同时在官网进行公示。

第五条 申请IETCD区域授权中心需满足如下基本条件:

1、申请者需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合法注册经营的组织,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且有合法固定的办公场所。

2、认同IETCD理念,具有推动IETCD相关产学研事业的业务能力。3、在所在区域生涯教育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及影响力。

4、事业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当具有教育学、心理学、管理学等学科的学历或工作背景。

5、原则上同一区域仅设立一个IETCD授权事业中心。

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

第六条 IETCD授权事业中心的权利与义务:

IETCD授权事业中心权利

1、授予“北京践客生涯教育科技院xx事业中心”称号并颁发证书;

2、负责人可以北京践客生涯教育科技院xx事业中心负责人名义,对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;

3、受邀参与北京践客生涯教育科技院的生涯教育产学研项目建设;

4、在IETCD申请课题、推动相关产学研项目时,享有优先权;

5、如有相关产学研成果,可以通过IETCD向有关部门呈报并协助项目推广和成果转化;

6、受邀出席IETCD组织的各类活动免交会务费;

8、免费获得一次参加IETCD开展的培训机会;

9、在当地举办各类讲座、论坛等活动中,获得IETCD学术支持;

11、享有在IETCD官网、公众号等发表研究成果的权利;

12、享有在IETCD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优先使用权;

13、其它约定的权利

IETCD授权事业中心义务

1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
2、遵守IETCD相关规定,执行IETCD的决议和规定;

3、积极为IETCD生涯教育产学研事业提出意见和建议;

4、积极推进IETCD生涯教育产学研事业在当地的推广落地,至少组织一次活动。

5、支持IETCD各类事业推动,积极参与IETCD开展的各类活动;

6、自觉遵守保密义务,不得对外泄露相关信息,不得以IETCD授权事业中心名义开展与IETCD相关业务无关的活动。

7、完成其它约定的任务

第四章 运行管理

第七条 IETCD区域授权事业中心授权周期为1年,到期后如双方无疑议,可自动获得下一年授权。

第八条 区域授权事业中心负责人全权负责本中心的事务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。

第九条 区域授权事业中心负责人需要调整时,须提出申请报告,由IETCD审核报备。

第十条 IETCD区域授权事业中心不得注册为独立法人,不得以“IETCD区域授权事业中心”名义对外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(如:科研合同、合作协议、销售合同、培训合同等)。

第十一条 IETCD区域授权事业中心不得私立银行账户,不得不得自行设立子机构、子中心等直属、附属机构。如需下设子机构、子中心,应按照新机构申报程序进行申报。

第十二条 IETCD区域授权事业中心不得向任何人员颁发聘书或签订聘任协议。如需聘请其他人员,报请IETCD批准。

第十三条 IETCD区域授权事业中心的名称、标识的使用,须遵守商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。

第六章 检查评估

第十四条 IETCD授权事业中心在下属情况之一,经IETCD研究认定,将予以撤销:

1、授权期内未组织任何事业推广相关活动,中心处于瘫痪状态;

2、违规开展活动,给IETCD造成严重不良影响。

第十五条 IETCD授权事业中心撤销后,其人员、设备、场地、经费、知识产权等的归属关系不变。

第十六条 IETCD根据授权事业中心成立与撤销变动情况,在官网进行公布名单,不在公布名单范围内的事业中心为撤销机构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七条 《IETCD授权事业中心授权牌》的式样由IETCD统一制作。

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起施行。

 

北京践客生涯教育科技院

二零二二年 九月

 

请发邮件至:info@ietcd.com获取详情及申请表

联系电话:132 2017 8112